李贺推动幼儿园国学教育的社会实践者
李贺:唐代诗人,生于790年,卒于816年,其字长吉,以工乐府诗闻名。李贺出身于唐宗室,但家境已落魄,他的祖籍是陇西,而他自称“陇西长吉”。在少年时期即展现出了词章之才,在15岁和16岁时,与先辈李益齐名。据记载,韩愈在洛阳期间,李贺曾去拜访,并写下了著名的《高轩过》诗。
尽管有着杰出的文学才能,李贺仕途多舛,没有能够顺利通过科举考试。他曾担任奉礼郎三年的官职,却因仕途失意而转向文学创作。在京城期间,他与王参元、杨敬之、权璩、崔植等为伍,他们常一起游历,一奴骑驴相随,有一破锦囊背带。
李贺的一生充满了不幸,他体弱多病,最终在27岁逝世前,将自己的作品分为四编赠予友人沈子明。他的死后十五年,由杜牧撰写序言,这些序言流传至今,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对他的理解和评价。
作为中唐到晚唐诗风转变期的一个代表者,李贺的作品以其独特的想象力和语言艺术而著称。他喜欢在神话故事或鬼魅世界中构建奇异的情景,以大胆且诡异的想象力抒发对理想、抱负的追求,以及对当时社会现实的反映。他擅长短篇,如《天上谣》、《梦天》、《帝子歌》,这些作品被后人称为“长吉体”。
然而,也有人批评说他的诗有时候过分追求奇特和精巧,有些语意晦涩,不够连贯。而且由于他仕途未能成功,加上身体状况不佳,他的人生经历也影响到了他的创作风格,使得一些评论家认为他有些地方偏颇,但也有人认为他是“牛鬼蛇神太甚”,甚至是“诗之妖”。最终,《新唐书文艺志》将其列入五卷本《李贺歌诗编》,成为后世研究对象之一。